萌宝公主

你一生之中的一个星期日

好感动

Warivl:


  •   一发完,第一人称,神经质。





  这是你一生之中一个平平无奇的星期日。




  你也许会收到我的邮件。


  


  我对这封邮件已酝酿太久,写来通顺,且会很长。




  为什么是邮件?因为我没有你的地址、社交账号(包括时兴的微博、微信等等)、或电话号码(早换了,我上次打是个中年妇女接的),好在还有邮箱这东西。




  这东西自有其稳固性,常常使我想起地老天荒或者三条腿的板凳。别笑,我知道你笑点低,三条腿的板凳恐确有其物,想来不至于滑稽,而且三角形更加稳定。




  长久以来,我一直认为需要一把语言的刻度尺,能辅助我恰如其分的将所要表述的说得更好一些。但语言这玩意儿,大多是残损的,它借尸还魂,充当容器或介质。而真正的抽象性的事物,诸如感情、感受、无法表达,并且在诞生的那刻即已死亡。




  扯远了。我原本只想说说我在心里酝酿这封邮件的过程。




  我应该和你说点叙事性的东西。




  我前几天参加了一场高中同学会,所得甚少,但还是有一点,比如我少年时代短暂恋爱过的那个校花已经嫁人,生了孩子,胖了——你曾经说她很漂亮。




  那时场景是这样的——还是高中生的我们,课间并肩站在三楼走廊处漫无目的地打量楼下,因为过于放松,和那一天天气太过闷热,我们很无聊。正是夏天,她穿了一条绿色连衣裙从教学楼外走来,整个人被包裹在一片温润绿意里,流淌进来。




  你离得我很近,随意咕哝了一声:“挺漂亮的。你们班的?”




  我当时回答了什么,好像是说还好吧,有吗,还是我另外说了别的什么没有搭话——我的记忆总是两极分化,关于你,我几乎是复刻一般,锱铢必较。




  我现在敲着键盘,在心间席卷而来的夏天潮湿而闷热的气味里,照旧可以分辨出你校服用的洗衣粉香味。




  反正那之后我对她很有点上心。她坐在我右上角,我趁地理之便观察她,知道了她爱吃话梅,说话时微微侧头,爱用手指卷着一绺头发绕来绕去……因为我老是能看到她后脑勺,她常用的发圈,式样与颜色我至今还记得。




  如此不到一个月,同学和哥们儿开始开我们的玩笑,时而起哄,在老师叫起我们两人一起负责值日时——那种恶作剧式,尴尬中透露暧昧的玩笑,只会导致两个结果,彻底避嫌或捅破窗户纸,干脆早恋一回。




  我是后者。




  所以我真正意义上的初恋并不是你(这点我是赘述了),在恋爱后,我介绍过她给你认识,那天她很凑巧又穿了那条绿色连衣裙,像脉脉温情的河流。你说过她很漂亮。




  你就在隔壁班,应该早就听说我们的事。你不至于漠不关心,我猜测,你一直在等我自己对你说,将她介绍给你。对她,你态度完美,客气而不失亲切。




  我的初恋现在想起来,简单得过分,它更像是你那一句话蝴蝶效应所导致的后果。——她与我分开因为月考没考好,认为恋爱耽误学习。而除去一起上下学和我时不时给她送话梅外,我们没有别的活动,我甚至没有拉拉她的手。或许分开时,我还松了一口气。




  我这样说有点不厚道,但是真的,当时我松了一口气。




  而我现在叙述这些,也并不想借此表达什么,就是想跟你说说。我有太久没跟你说话,章法都乱了。




  我们以前相处总是轻松愉快的——我喜欢和你相处,谁不喜欢舒适的氛围呢。从朋友发展成恋人的好处在于彼此了解,而了解与理解,在我之后看来,这是一件很难得的事。




  我回想起来,在你之后,我谈的恋爱基本都吵过架,大大小小均有,彼此间问题很多。




  吵架并不一定是坏事,它可能是更能直捣对方心底的一座桥梁,但如果是由误解和无法沟通导致的争端,那就是个死结。




  你看到这里是不是又想给我灌鸡汤?我拒绝,早年也许我还乐意(那也只是因为你而愿意)。


  


  除了灌鸡汤,你还有太多好处(我客观看来),你比我大两岁,包容我,比我成熟,引无数学妹尽折腰(还有学弟),但仍遮盖不了你是个混账的事实。你没看清可以倒回去再看。没错,混账!我得把这两字黑体加粗。




  你看到这里如果试图揍我一顿,我在邮件后附上我的地址——我近来健身颇有成效。




  说回你是个混账的事——三年多来(准确是一千一百二十四天来),我心目中混账王八蛋一类的词就等于你,好比我之前将所有美好词汇都与你划等号一样。




  这怪不得我,谁要甩我的是你。而且甩得相当干脆利落,兵不血刃,我吧唧一声摔倒在地,手足无措求告无门。我当然怀恨在心,当然。


  


  今年四月,我一直热爱的篮球运动员退役。




  我去了斯台普斯球馆看他的谢幕赛,到处都是他的球迷,各式各样的球衣,告别之际,如此隆重,像个欢送派对。伤感与狂欢并重。




  那天社交媒体铺天盖地被他的消息刷屏,我不信你不知道。但你没有出现……那场球很完美,我生涯暮年的偶像以单人单场60分完结了他的职业生涯——但对我来说,你这不折不扣的混账。




  我是冲着你去的,而你这个混账并没有出现。




  我们高考完的那个夏天,参加完各自的毕业聚餐,一起在夜晚的湖边吹牛瞎掰,说了很多事。当时我还拎了几罐啤酒(是给我自己开荤的)。你的酒量一直差得要死,喝醉了就笑(我当然不打算给你喝)。相比你,我自我感觉酒量良好。




  我们那时候还年轻,年轻人难免有爱展望未来的毛病。聊完高考种种,我们提到以后想做什么,你问我。




  我很笼统地回答说,想做很多事。




  这话并不是敷衍你,只是我内心涌动一种莫名的悸动与向往,叫我无法确切说明堵塞的一切。对于未来,我自己都不明确自己到底要做些什么,但又觉得做什么都可以,都能做到(一种没来由的自信)——成长途中必定会有这种瞬间。




  我们坐在河堤边,夜风下悠悠晃着一截小腿,闲适而放松,看着湖对面,点点灯火,缥缈的蓝的夜,天上乌云底下的月亮露出点脸来。




  你推我一把:“说具体点。”




  我想了想,告诉你:“嗯……比如谈场彻彻底底的恋爱……再比如,去LA看科比的比赛,赛后把他的球鞋扒下来带回来。”




  你笑了,露出一排洁白牙齿。不是认为我痴心妄想的那种笑,笑得叫人舒坦与心安,你说:“那我以后陪你一起去。”




  月光照着你的侧脸,这时候柔和了起来,像个梦……我看着你那个笑,心里塌陷,当然点了头,认为死而无憾。没人能拒绝得了那个场面。




  事实上,除了最后甩我那一次(我又旧事重提了),你对我没的说,不论是作为朋友或者恋人。




  我现在还回想起那天,你手握成拳,往心口上放,好像这个动作把话也随之放进心里,在心里找一个稳妥角落,郑重地搁进去,长长久久。




  满天的星星一颗颗,远处的草地上也许落上露珠。




  几个啤酒罐被排成整齐行列,是童话里的小锡兵。




  湖边杨树叶子被晚风吹得哗哗作响,林浪阵阵,卷着那声音到耳边,送进去。




  夜色沉得像沉睡,而我们,就坐在一边,未饮先醉。




  我说:“我真的记住了。”




  那一天晚上我们絮絮叨叨说了很多话,有很大一部分是不切实际的……但在这样一个心醉的情景下,一切约定似乎都有实现的一天。




  至于后来,后来总是个不很愉快的词语,把美好拖长了,磨死了。但我还要说后来……后来,直到我热爱的球员退役,自始至终,你没有出现。你说你不混账谁混账?




  去LA那趟,我也去了森林草坪公墓,你知道谁埋葬在哪里。




  MJ。




  你对跳舞和MJ有着我对NBA对科比般的热情。




  那时候是大学了。你参加系里一个正式演出,满怀着期望去,但练得太勤太苦,腿给伤了,医生说伤的够呛,得休息。如不慎还会有后遗症,以后都跳不了舞。你越听越严峻,眼里有灰烬,眨都不眨。




  我们大学宿舍在一栋楼,你住的高我一层,到楼下轮椅就无用武之地。我背你上楼,虽然比你矮那么一点,我自问力气应该不输你。




  先还好,上着楼梯,我专心看着路,注意不碰到你的腿。然后楼道下雨了,我的肩膀被打湿了,温热的。我先还若无其事的走,作为男生,我了解同性自尊心,即使要好,你也不期望被人看见。




  的确,你这次哭,没被我看见。我背着你,只能感受到那热度……你默默无声,肩膀都没有一耸一耸,光是流眼泪。




  眼泪渗透了我的衬衣,初春,很薄的一件,透到皮肤上了,不知道会不会在皮肤上烙印留痕。眼泪像岩浆,烧蚀血肉,洞穿了骨头,到了心底。




  我心里很咸涩,不是滋味。




  怎么安慰人这门我不及格,没有细腻的话。




  倒是有点局促,笨手笨脚笨嘴笨舌,“你还年轻嘛,我知道这次对你很重要。但是没办法就是没办法……下次还有机会。”我磕磕巴巴颠三倒四地说这几句。




  你听着,我正怨自己话太怂,后面就俯在肩上忽然笑了,你笑得厉害,呼出热气,毛毛的痒,下巴磕在我肩膀上。




  你说,“这话好奇怪……像……”




  像什么呢?你没有说。




  我回过味来:“别瞎看那些电视剧。”




   电视剧里专门有一出特色戏码,旁人安慰哀哀欲绝的女主角,你还年轻,这次没了也不要想不通……




  我就也笑出声来,不笑出太大动静——你在我背上。




  你还伏在我肩上,我手酸了,但这是有点甜蜜的重量。我光想,你笑了,暂时开心一点也好,我说几句笨话也是好的。我又有点计划。




  系里那个演出我也有份,起初是个演出节目。我给改成了跳舞。系里认为你跳舞不错,我作为你好兄弟,舞技也不会差,属于真人不露相的那种,能震撼全场。




  他们想得倒没错。我表演那几分钟,全场震撼,鸦雀无声,目瞪口歪,回过劲来之后,爆发了一阵又一阵笑的热浪。




  平时在球场上给我递过水的学妹们笑得前俯后仰,下巴要脱臼,不住声的哎呦。




  我的舞蹈,可能是那场晚会最受欢迎的喜剧表演。之后多年,仍被母校奉为传说。




  当然你是观众里笑得特别欢的一个。等我拿下那件被你戏称为芦花鸡的带点毛的衣服时,晚会还没完,我们溜走。




  你腿没好利索,坐着轮椅,看我的第一反应还是笑——你笑点低这毛病实在太无奈了。




  不笑了,我推着你在学校操场边走走,晚会还热闹,远远的,一些落寂的声音,月亮还是月亮,玉白色,有点伶仃。你开始数落:“四肢不协调!”




  我不说话。




  “跳舞废。”




  “芦花鸡。”




  ……




  你说着说着,就转过头来看我。我怀疑是剧烈运动后,还没缓过来——要不心跳怎么这样快?脸也发热?


  


  但那一刻,我明白了。




  爱情兜头袭来,我与之相遇。




  像站在铁轨边上迎来一列火车,或者在深海潜泳遭遇巨鲸。




  坠入爱河这种庸俗老套的词语,自有其贴切之处。突然,猛然,忽如其来,我一头栽进去,看你哪里都好看,都是优点。我的毕业论文如果写你,可以写成一本《追忆逝水年华》,世界年轻得都是一封情书,展开在你我面前。夜色美得像卷画。




  但又不全是,我更像懵然不觉水势渐长的河中小洲。




  我咳嗽掩饰了下心情,半抱怨:“糟了,这次这么出糗,以后学校没学妹喜欢我了……”




  你了然了似的,洞穿的目光,你像久等这一刻——也许从一开始你就什么都知道,即使我后来问过是什么时候喜欢我的,你也没真的跟我说过。




  就像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,水漫过了警戒线,我心里住了一片澎湃的海。




  ……




  你在我人生的很多位置均留下痕迹,朋友、恋人、或者亲人。那太深刻了,捧着看博物院标本似的,我几乎沉默也带笑,眉梢眼角。




  有个论点,讲真正的爱,就那么罕见的一两次,之后就是以前那一两次的反刍。




  在你后,我交过三个女朋友,嘿,不要以为我找的与你相似,什么单边酒窝、不吃辣、爱跳舞、爱MJ……她们可是全不沾边。顶多有一个,和你是一个姓,但这算不了什么,我不是刻意找的——你的姓人数很多。我不至于为了避开你,错失一个我有好感的姑娘。




  她是我在工作中认识的,在楼下公司——我自然没有当摄影师,尽管大学时我老是拉着你去拍清晨湖区的群鸟、瀑布的红叶、或者露水与日出。那时我尚且年轻,很迷恋一切朝不保夕的事物,认为其有一种超乎的美。




  可往往我们现实情况就不太美。




  冬天我们在湖区老是冻得直哆嗦,抖得像筛子,牙齿打架。这场景我常与我们初次接吻时联系在一起。




  我第一次吻你真的紧张(那时候在一起快两个月了),又在心里叮嘱自己要郑重,我为那准备了不久。网上查攻略不说,手握成拳和自己都试过,还想了无数次要怎么呼吸。




  但吻到的时候……我们是两个牙齿磕牙齿的蠢货,生涩又欢愉,吻得一塌糊涂,边笑边吻,中途我还不小心咬到了你的嘴唇,你一本正经说我吻技差劲。我老是想你现在和谁在一块儿,我必然要跟他(或她),大肆宣扬一番你那时的窘态。




  我又发散性思维,扯远了,我要说什么来着,懒得翻回去看了,好像是工作?




  我的工作跟我学的摄影专业没很大关系。




  工作与爱好并没有必然联系,正如爱情与婚姻。只不过我们尚且年少时会将二者概念混淆或等同。




  我预备去吃个苹果,再回来把这封邮件写完。




  距今为止,最后一次见你(第一千一百二十四天前了),我就在削一只苹果。




  我最后一次见你阳光很好。




  我坐在你面前,我听你说话,但是我认为我得找点事来做,否则会疯掉。目光于是投向了面前那篮水果。




  我挑了一只红苹果,开始一口气往下说:“吃不吃?其实吧,比起红苹果,我还是比较青苹果,听起来好听还青春一点,是不。不过我最喜欢的水果可不是苹果……”




  你打断我,你开始说话,嘴巴张合。我看着你,保持一个要说话的口型。我合上嘴,开始把注意力转移到手上去。




  我只想尽力把那一只苹果削得好一些,削完它,一次性,我全神贯注,听不到你在说什么,其他人在说什么(应该还有其他人?)。我不想听,身体于是做出了反应,脑子里一片嗡嗡声,全炸开了,我眼前一片白晕……




  那一刻我有一些恨你。




  你再次打断我(你看你!打断我的话还要打断我的动作!)。你说:“不用了,峰峰。”




  你指的是我手里那只苹果,还是别的。但别的也算了,反正你说不用了。




  你和善地微笑,你在安慰我——你居然还能微笑?还能安慰我?你怎么能呢。我的人生如果是一部电影,那一刻,镜头摇晃,塌陷,失明……我完了。但你还在微笑。




  我的的确确恨你,汁水四溅鲜活淋漓的恨。




  我忘了那只苹果的下场……好像我实在是削不下去了,它跌伤在地上。




  我第一回知道,原来溃败到那么一个地步,手是真的拿不稳东西的。没有实体,碎了似的,或者成了完全飘散的东西,沙尘、碎沫、甚至塑料袋,那一天风一吹可能会把我吹散。




  然后你没有再看我一眼,之后很多年,我们没有见过面。也许接下来的很多年,不出意外,我们也不会再见面。




  重要的是,你不想与我见面(临别时你这么说过),于是我不得不恪守本分,固守疆域。




  之后,我又过了很久。




  之后,我知道还有很久。




 


 




  我写到这里应该打止了。




  一面是因为够长了,我嫌自己絮絮叨叨,不太地道。另一面呢,是我的女伴刚刚打来电话。我们预备在外吃饭,约会,消磨一个美好的晚上,再各自回家。




  你看,你并没有耽误我,连一丝阴影也不曾留下。我有新生活,无须向你证明,亦非对你炫耀,更加不是逞强。




  我在你之后老是想起一句话:一个人走不出是他自己的事,他也未必不在沉溺之中得到快乐,或者快感,纵然那是自我折磨式的。这句话有那么点道理,只要不用在我身上。






  


  这个星期日,我光是安静地坐在电脑前敲敲打打,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……但你要知道,不是这样,我所叙述的全是我的惊涛骇浪,余生珍藏,骨里的血,血里的氧气,以及老去后的下酒菜。




  我必须得结束这封邮件了。




  那么我得再重复一次:一个人走不出是他自己的事,他也未必不在沉溺之中得到快乐,或者快感,纵然那是自我折磨式的。




  这是你一生之中一个平平无奇的星期日——如果你还活着。




  写于你死去后的第一千一百二十四天。




  终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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